| 活動辦法
2023/11/1(三)-2023/12/31(日)於全台不限通路,單筆發票購買品項含大同商品且大同商品消費金額滿1,000元(限插電家電),於指定登錄發票期間上網登錄發票號碼,並於網頁留下正確個人資料,即可參加抽獎,大同會員於大同3C門市、e同購購買大同商品免於此頁登錄即可參加抽獎。
| 登錄發票期間
11月發票登錄: 2023/11/1(三)-2023/12/10(日)
12月發票登錄: 2023/12/1(五)-2024/1/15(一)
| 得獎公告
11月消費得獎名單於2023/12/15(五)於本活動網頁公告
12月消費得獎名單於2024/1/19(五)於本活動網頁公告
(11月消費未得獎發票可累積至下一期參加抽獎)
| 活動獎項
| 活動須知
- 參加者於參加發票登錄抽好禮(以下稱本活動)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活動須知之規範。
- 金額計算以發票上載之實際支付金額為準,若有折扣,依折扣後價格為準,且辦理退貨之產品金額不得計入。
- 活動結束後將於2023/12/15(五)、2024/1/19(五)於本活動網頁公告得獎名單,11月得獎者請於12/31(日)前、12月得獎者請於2024/1/31(三)前至以下網址下載得獎通知函,並以掛號方式將相關資料寄送至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22號「大同綜合訊電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小組收」(以郵戳為憑),逾時將視為放棄領獎資格。
- 獎項不得要求兌換現金,若有貨源不足或停產,大同綜合訊電股份有限公司活動小組有權更換等值對應產品。
- 得獎者寄回時請確認是否檢附【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】、【得獎回函】、【消費發票正本(需包含可核對大同產品價格之消費明細)】,恕不接受列印、翻拍或截圖之電子發票、發票載具紀錄或網路購物後台紀錄等非紙本正本之發票。若得獎者無法配合或有缺件、資料無法辨識時或其他不符合得獎資格之情形時,則視同放棄領獎資格不再另行通知;本公司核對完成後,發票正本將寄還得獎者。
- 本活動未盡事宜,本公司擁有保留、修改、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,修改之訊息於活動網站進行公告,不另行通知。
-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$1,000,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;若贈品所得總額超過NT$20,000,需另繳納10%機會中獎稅;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國人(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),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,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%機會中獎稅,若不願意配合,則視為自動棄權,不具得獎資格。
詳細活動連結:https://member.tatung.com/Content/event/2023_event/lottery_form.html